人民政协已经走过60年的光辉历程,为建立、巩固人民民主政权、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政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现代化建设中,在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加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中,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辉煌的开端
人民政协是中国民主革命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中国共产党团结全国各族各界结成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进行了英勇斗争。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成功召开。人民政协从此诞生,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诞生。中国从此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新开端。
为了适应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形势,一届政协选举中共领导人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全国政协主席,经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充分的民主讨论和政治协商,通过了新中国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三个重要历史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从而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从政治联盟发展为一种经常性的组织形式、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成为一项基本制度固定下来,开创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新道路。会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国旗、国歌、国都、纪年,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法规文件,奠定了中国协商民主的传统,揭开了中国民主共和制和民主政治的新篇章。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和法案的实施,在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恢复和发展建国初期的国民经济,及后来的法制建设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人民政协执行人大职权的任务就此结束,而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机构继续存在。毛泽东为人民政协定下基调: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政协主要任务是协商国际问题、协商候选名单、提意见、调整关系、学习。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据此制定了第一部政协章程,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作用、政治基础、组织机构和工作准则作了全面规定。1956年,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人民政协即以此方针为依据,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在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推动各种社会力量实现党和国家的总任务、活跃国家政治生活、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以及扩大国际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开拓中的前进
1978年,在经过大的政治波折以后,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拨乱反正,开辟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政协也随之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人民政协在前进中开拓,在开拓中前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1.政协理论不断创新。新时期,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结合新形势,将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创立的人民政协基本理论不断升华、创新,丰富和完善了政协性质、职能、政治基础、工作主题等方面的内容,建构了一套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为政协发展指明了方向。
2.政协工作逐步规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协的制度建设在国家宪法法律、中共中央文件、人民政协章程以及各种具体工作制度等各个层面展开,成效显著。一是政协组织有法可依。1982年12月,五届人大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及其重要作用。1993年3月,八届人大在宪法修正案中,又载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内容,从而奠定了政协发展的法律基础。二是政协履职有章可循。自1978年到2004年,政协先后5次修改章程,规范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并先后制定了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暂行规定》,为政协履职提供了制度规范。三是政协工作有文可约。中共中央多次出台重要文件,对新世纪新阶段的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使政协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3.政协组织日益健全。“文革”期间,各级政协全部停止工作或被迫关闭。进入新时期,各级政协组织纷纷恢复和建立,工作机构日趋健全。1982年修订的政协章程规定,凡有条件的地方都可以设地方委员会,政协组织自此出现大发展的趋势。截止2006年,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单位普遍设立了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目前,全国各级政协组织发展到3164个,各级政协委员总数发展到61.5万多人;专门委员会以及各种经常性工作机构都已建立。政协组织发展和工作机构及研究队伍的建立,为政协履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4.政协活动有序拓展。新时期人民政协积极探索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大胆开拓活动方式,特别是八届政协把参政议政确定为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后,各级政协的经常性工作的形式、内容、领域和手段等更加多样、丰富、活跃。如,北京市政协创立了与党委、政府进行经常性政治协商的议政会、对口联系等制度;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议政论坛”、“北京议事厅”等专栏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舆论导向评议小组、财政预算监督小组等新方式进行民主监督;通过建立《政协委员履职记录手册》等评价考核机制调动委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五届以来,政协报送中央和国务院的调研报告近千个,委员提案几万件,受到高度重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有的还成为《宪法修正案》和中央决议的主要依据。人民政协以其强大的优势和生命力,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现代化建设中焕发出勃勃生机。
三、人民政协的基本经验
人民政协60年的伟大历程,见证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同时也形成了中国协商民主的特色经验。这些经验,既是长期形成的宝贵财富,也是今后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人民政协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原则。政协60年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坚持共产党领导,一是找准位置,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和基本经验,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选好角度,围绕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来研究谋划政协工作,向党和政府建有据之言,献务实之策,为党分忧,解民所忧;三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中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2.坚持把增进团结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使命。在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也是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根据。本着团结、民主、和谐的精神,体现合作、参与、协商的特点,广泛吸收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与国事,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以坚强的团结保证民主健康有序,以充分的民主保证团结坚实有力,正是人民政协60年最突出的进展,也是人民政协事业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的源泉。
3.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60年来,人民政协正是围绕国家发展的大目标,立足整个国家建设的大格局,才有所作为、作出贡献。一是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扩大共识,创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以政协委员为主体,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特点,多层次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好各种协商议政活动,为促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关注民生,把履行职能的实践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4.坚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60年来,人民政协通过“三化”建设,建立起了与履职相应的规章制度,有效避免了政协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局出发,将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总体布局加以推进,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政协章程;二是立足政协实践,认真分析和研究政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对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归纳、提炼,上升为规范,形成制度,更好地指导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
回顾历史,硕果累累;展望未来,前程广阔。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中,人民政协任重而道远,大有可为。坚定信心,迎难克艰,发挥优势,与时俱进,发展人民政协事业,是人民的希望也是政协的历史责任。
(作者系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教授)